济南供热价格7年未变 空气治理增加供热压力

30.10.2015  09:09

  “前几年煤价上涨,取暖费也调高了,现在煤价下调,取暖费是不是该降低了呢?”从2013年开始,一到供热期,供热价格就成了许多居民关心的问题。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今年居民供暖价格不调整,仍为每平方米26.70元。取而代之的,是将延长10天的供热期。

  济南不降供热费,供热期将延长10天

  2013年以来,煤炭市场价格逐步下行,部分供热用户和媒体要求降低供热价格的呼声不断。特别是随着今冬供热期的临近,部分城市先后下调或启动了下调供热价格的工作程序。济南市政府10月下旬对供热价格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相关决策。

  根据济南市供热企业经营情况、供热体制管理、供热价格管理和市场煤炭价格变化的实际,以及省内、省外城市间实际供热价格水平等多方面考虑,为利于供热企业供热生产经营、维护广大供热用户的利益,并考虑往年供热用户对供热时间的需求,济南市决定暂不调整居民采暖价格,通过延长10天供热时间的方式予惠于民,即比原定供热时间提前3天,比原定停热时间延长7天。

  据统计,济南市现行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每平方米26.70元,是按照采暖季120天计价,平均每天每平方米为0.2225元。增加10天后每天每平方米为0.2053元,每平方米降低0.0172元,降低幅度7.73%。从理论上折算,延长10天的供热时间,相当于一个采暖季每平方米降低2.06元。

  现行供热价格7年未变,前10月煤价下降23.02%

  据介绍,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主要由济南热电公司、济南热力公司承担,两公司总供热面积8560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84%。现行供热价格是2008年调整的,当时平均标煤价格(不含税)为777.21元,每平方米供热成本为31.63元。综合平衡价格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确定为26.7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亏损4.93元。计价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其中:未封闭阳台面积不收费,无供热设施封闭阳台按面积50%收费,采暖时间120天。

  自2008年调整以来,煤炭市场价格经历了连续几年的大幅度上涨和2013年以来的逐步降低, 2010年济南按照煤热价格联动规则上调了非居民用气价格,对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未作调整。从物价部门监测情况看,2009-2012年,标准煤平均到厂价格分别是每吨(统计标煤价格不含税)724.82元、912.64元、942.07元和854.80元,仅2009年比2008年每吨下降了52.39元,其余2010-2012年煤炭价格都高于2008年。

  2013年供热季煤炭价格开始逐步下行,标煤购进价格为每吨791.63元,比2008年定价时煤炭高出14.42元;2014年标煤购进价格每吨718.86元,低于2008年58.35元,下降幅度7.5%;2015年1-6月平均标煤购进价格为每吨649.72元,1-10月为每吨598.30元,比2008年分别降低127.49元、178.91元,下降幅度分别为16.4%、23.02%。

  物价监审称价格和成本仍倒挂,空气治理增加供热压力

  从物价部门对供热成本监审的情况看,2014年济南热电、热力公司平均成本为29.53元/平方米,与2008年调价时的成本(31.63)相比下降2.1元/平方米;根据2015年1-10月煤炭价格水平、并考虑合理的人员费用上涨因素,预计2015年供热成本为28.15元/平方米,比2008年调价时成本下降3.48元/平方米。但与现行供热价格26.7元相比价格和成本仍然倒挂。

  2014年9月1日起《山东省供热条例》正式实施,济南市按照有关规定对供热服务和收费等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将供热温度由16提高到18摄氏度,加大燃煤消耗7%左右;二是实施免费报停政策,取消了15%的报停费,年减少收入4400余万元。

  下一步,为治理雾霾,济南市已启动了二环以内35吨燃煤锅炉替代事项,集中供暖将由原来燃煤为主逐步增加燃气、生物质等新能源供热,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大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改造项目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济南市物价部门称,这些都会进一步加大供热成本上升的压力。(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