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热点问题解答

08.07.2015  16:05

一、需要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吗?

在济南市参加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如在济南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不需要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直接存入相应人员的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不在济南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请于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永庆街3号)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在外省、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参加济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吗?

在国家教师资格改革试点省份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并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可在我市参加认定。

三、往届师范生毕业后可以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吗?

根据鲁教师发〔2013〕1号文件规定,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2012-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符合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可按《济南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四、什么时候能领到教师资格证?

  7月27日,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将根据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教师资格证领取相关事宜,敬请关注。

五、2015年下半年济南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吗?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15年下半年济南市不再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相关工作。

  六、符合哪些条件能在济南市认定教师资格?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济南市的中国公民(含驻济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规定,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参加济南市组织的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通过济南市2015年教师资格面试;2012-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符合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七、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网上报名:7月7日9:00—7月17日12: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二)现场确认:7月16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三)资格认定。济南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八、现场确认需提供哪些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A3型纸,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原件、复印件。

3.具有济南市户籍的申请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非济南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济南的申请人员,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驻济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9.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0.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①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在济南市参加2013、2014、2015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

②省考人员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在济南市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省考合格人员不需提交);

③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

 

考生可在济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济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账号查询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等方面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