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市四项举措力促科技创新

21.03.2016  13:25

          一是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启动市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 计划3-5年内,升级、新建100家市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布局,在动力传动、新型材料等领域,选取5家市级以上孵化器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在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领域新建5家专业孵化器。进一步加快市科技孵化中心、潍坊蓝色智谷等创新型孵化器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共享开放,新组建5家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工作站等。
          二是聚集优质创新资源。积极吸引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研发机构来潍设立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在以色列、美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设立技术转移窗口,联合设立科技合作基金;充实完善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力争年内发布优秀科技成果1000项;着力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源;紧紧把握国家、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动向,力争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提升、产学研合作等100个项目列入国家、省计划盘子,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强化创新主体作用。遴选出一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服务的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小升高”计划,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总数达到500家以上;重点支持半导体发光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力争年内集群完成销售收入500亿元。加快生物工程创新产业集群建设,力争年内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
          四是加快创新金融结合。支持商业银行在市科技孵化中心、高新区设立科技银行,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从科技创新资金中拿出5000万元设立市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池,科技银行或合作银行匹配不低于15倍的贷款授信额度,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以优惠利率进行无抵押贷款;对产生的信贷风险,风险补偿资金池可给予单笔不高于10%的补偿,为企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撑;从市科技创新基金中设立不低于3000万元的天使基金,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企业,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