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一、二、三”强力推进2015年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11.02.2015  18:08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鱼台县按照“明确一个目标、完成二个任务、实行三个步骤”,确保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通过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10t/h以下燃煤锅炉、炉窑和民用煤炉的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逐步减少煤炭消耗量,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实现减排,进一步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完成二个任务。即所有10t/h及以上锅炉必须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对禁燃区范围内10t/h以下燃煤锅炉、炉窑和其他民用煤炉分阶段进行替代拆改。

  三是实行三个步骤。完成10t/h及以上燃煤锅炉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建设,并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完成禁燃区现存停用、备用锅炉的拆除工作;完成禁燃区范围内现存在用10t/h以下燃煤锅炉、炉窑及其他民用煤炉拆改工作。逾期完不成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