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
6月6日,青岛市环保局正式发布了2015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主要反映2015年青岛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综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辐射环境、生态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气候与自然灾害和环境监督管理等方面。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的美丽青岛,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全市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环保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十三五”时期环保事业实现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十二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累计削减率分别为13.9%、15.7%、11.9%和21.2%,超额完成了山东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二是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4.3%、23.3%、13.6%、12.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3%
三是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15年,向市区供水的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等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重点考核河流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5.5%和11.2%,李村河、楼山河、水清沟河等过城河下游由于截污不彻底和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不足等原因,尚未实现稳定达标。
四是青岛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2015年,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根据《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2008)评价,胶州湾外黄海海域水质状况为优良等级,胶州湾水质状况为一般等级,湾内优良水域面积占胶州湾海域总面积的65%,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不达标区域主要分布在湾东北部墨水河、楼山河入海口及西北部大沽河入海口附近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五是全市生态环境基本稳定。全市共有各级自然保护区7处,总面积647平方公里;湿地保护区4处,总面积118平方公里;森林公园22处,总面积248平方公里。全市林木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44.7%,青岛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此外,全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