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环保局确定2017年环境保护六项重点工作
近日,嘉祥县环保局在认真总结今年环保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2017年六项工作重点。明年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和生态嘉祥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工业企业深化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完善环境监管平台,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尽快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水和大气环境质量。
继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准绳,结合嘉祥实际,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确定好燃煤消耗总量控制及削减目标、措施,指导督促重点高耗煤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实节能改造任务。二是加强煤炭生产加工源头质量管控,推广洁净型煤、置换清洁炉具、配套建设高效煤粉基础设施等,逐步实现高效燃煤锅炉替代改造,严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三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要求,继续做好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分散燃煤锅炉和不能达标排放的其他燃煤锅炉,并对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四是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开发,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五是继续完善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六是继续做好加油站、机动车等挥发性气体治理工作。七是按照导则要求,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国省县乡道路和城市建成区道路、水利工程、交通运输行业、码头堆场、建筑施工、煤矿矿区煤场及其他储煤场、非煤矿产资源开采、砖瓦窑、商混站和工业企业内部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水污染防治方面,以4条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和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为目标,全面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目标。一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取用水总量,抓好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节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严格自备井管控和水资源费征收。二是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达标期限。三是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禁新上畜禽养殖等涉水项目。四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在COD、氨氮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治理总氮,确保涉水企业外排水总氮达标排放,抓好造纸和农副食品加工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洁化改造。五是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完成三污二期建设,完善城区雨污分流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100%,同时督促乡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护,驻地和新建社区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六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环境管理规定,规模畜禽养殖场完成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的配套建设。七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助推环境质量改善。一是把生态空间管控作为规划环评的重要内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除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等重要基础设施外,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对照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三是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探索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四是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和“久拖不验”项目,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一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查处力度和现场检查频次,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综合防范能力。二是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快速进行查处,把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三是定期开展全面环保大检查,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积极推动环保网格化建设
按照网格化建设方案,积极推动二级网格(县级)、三级网格(乡镇)平台建设,争取在人员配备、设备购置、软件建设等方面达到市里要求。积极抓好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继续完善集环境监控、安全防控、应急指挥、移动执法等于一体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着力解决好人员值班和违法行为的查处落实问题,确保发挥积极作用。
着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
严格按照《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部署要求,制定我县的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集中突破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方式,创建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尽量以最大范围扩大公众知晓范围,落实好《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环保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同时,结合“六·五”环境日以及环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十进”活动的开展,针对不同宣传对象公开环保信息,营造全民关心、关注、支持和理解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