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出台2015年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16.01.2015  11: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9号令)和《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通知》(菏环发[2015]5号)精神,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曹县环保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是全县辖区内生猪年出栏3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出栏10头以上,蛋鸡存栏200羽以上,肉鸡出栏500羽以上,羊存栏150只以上的畜禽养殖等企业。

  二、整治时间是:2015年1月16日至15年2月16日。

  三、整治要求 :一是加大畜禽养殖宣传,通过电视台、发放宣传材料、手机短信等进行宣传,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意识,使群众认识到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和保护生存环境的重要性,逐步建立“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养殖模式。

  二是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畜牧部门的联合。采取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大畜禽养殖业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查处畜禽养殖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是自1月15日起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展开集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清理整顿行动。

  同时出台整治措施和畜禽规模化养殖验收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