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管理局2015年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公示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的有关规定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 “HFA替代的系列气雾剂的质量研究”(鲁食药科成鉴字[2015]第01号)成果登记材料进行了初审,认为该项目符合成果登记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秦菁;
电话:(0531)88592772;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项目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科技成果登记项目表
推荐单位(公章):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6日
序号 | 成果名称 | 第一完成单位 |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领域 | 是否需要转化/拟采取转化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 | 成果类别 |
1 |
HFA(氢氟烷烃)替代的系列气雾剂的质量研究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药学 |
合作研发 |
徐玉文 0531-81216515 |
成熟技术成果 |
备注:
1、推荐单位为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成果登记管理机构;
2、拟采取转化方式可选择:合作研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入股、创业融资、股权融资、其他请注明;
3、成果类别可选择:科技计划成果、成熟技术成果、可转让技术成果、已转让技术成果、获科技奖励成果、最新技术成果、重大科技成果、其他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