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提前部署201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推进生态东平建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东平县提前部署今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禁烧网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公安、农业、农机、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直部门包保乡镇(街道)责任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盲点”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网络机制。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落实到位。明确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本辖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工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直接责任人。组织人员、车辆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查,依法查处焚烧行为,确保“不起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要围绕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目标,早考虑,早安排,早落实。各职能部门及包保单位要各司其职,不定期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三、强化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禁烧期间,县督查局、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局、电视台将组成督查组,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乡镇(街道),将予以通报;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政府分工领导约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县广播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力度,对禁烧和综合利用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街道)进行追踪报道、公开曝光。各乡镇(街道)要在各交通要道、粉刷(张贴)永久性标语,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宣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