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06.09.2016 19:13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拟对山东大汉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等161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更名并公示,公示时间自2016年9月5日起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电 话:0531-66777036
通信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山东省科技厅高新处
邮 编:250101
附件: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税局 山东省地税局
2016年9月5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6.09.2016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