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示2015年第十一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通知

07.12.2015  19:00

鲁建建函[2015]71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工作规则》(鲁建办字[2011]2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有关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山东省环能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审查意见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sdj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4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工程建设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雪晶  马怀远
    联系电话:0531-87087015  87087166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号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 1.2015年第十一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2015年第十一批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所报的有关注册人员情况表

           3.2015年第十一批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所报的工程业绩情况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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