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就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有关规定,共1人确定为体检人选(名单附后)。
二、体检确认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7月5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二)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体检,招录单位:山东省统计局,招考职位:国民经济统计”。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
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将于2016年7月7日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7月7日早7:00前到达体检医院。体检医院为:山东省警官总医院,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34号。
四、相关要求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1张)。体检当日请着便装。
(二)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48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7月6日(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前保持空腹。
(三)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四)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根据报考公告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请先行准备600元现金用于支付体检费用。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部门 |
房晓伟 |
1630031418 |
国民经济统计职位 |
山东省统计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