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全面启动

20.06.2019  16:33

    山东省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进驻工作6月19日全面启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实地督察工作同时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本次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对山东省耕地保护情况开展督察,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党组和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在督察的内容上,将以全省耕地保护现状为基础,聚焦省级政府及省级以下负有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市、县政府,对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聚焦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作用的发挥、严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聚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履行,对2018年全省完成《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指标情况,以及补充耕地数量质量、耕地保护执法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对“大棚房”问题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涉及需另案处理问题的查处整改以及“大棚房”问题反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2018年例行督察整改部署推进、整改意见的具体落实和取得的整改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督察的方式上,将采取自上而下、点面结合的方法,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为核心,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座谈调研、问询谈话、实地核查等方式,在基本掌握全省耕地保护总体情况基础上,对部分市、县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下沉督察,进一步摸清耕地保护的真实情况,核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调研座谈,了解问题成因,听取意见建议。

    在督察的成果上,按照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耕地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工作情况报告和分省督察报告上报自然资源部,既要反映全省存在的主要问题、耕地保护总体形势和变化趋势,也要同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督察意见和有关政策建议。同时,还将一并报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18年例行督察整改督导情况报告,以及督察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地区建议约谈名单等。

    在督察的时间安排上,这次耕地保护督察从6月份到12月份,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实地督察阶段,时间从6月到9月,主要是进驻省政府,对耕地保护有关情况开展全面核查。今天启动会议后,实地督察工作将全面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直到9月底结束。第二阶段为情况通报阶段,时间是10月底前。主要是在全面梳理汇总督察情况基础上,形成分省督察报告,报请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审定后,向省政府进行反馈。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从11月到12月。请省政府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批准的督察意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整改。2020年1月10日前,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将向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报送有关整改情况。

    据了解,为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让保护耕地的集体和农民“得实惠”。上半年,山东对200个耕地保护工作先进乡镇进行了资金奖励,以后每年确定100—200个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作为省级激励对象。各市也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正向激励办法,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补,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2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584万亩”耕地保护目标顺利完成。(姜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