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5〕44号)要求,加快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的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5年,以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培育应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外贸企业2250家,其中有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实绩的企业1000家;力争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上的企业200家,其中龙头企业50家;实现服务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150亿美元,其中,实现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出口50亿美元、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外贸出口20亿美元;实现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外贸进口20亿美元。
二、发展路径
(一)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全市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认定工作,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和支持我市外贸企业转型升级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二)加快线下“综合园区”建设。编制综合试验区“一区多园”整体规划,完善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划、空间布局,对有条件的区域,可复制、推广建设更多的线下“综合园区”,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全面扩大进出口规模。
(三)推进外贸B2B出口。进一步加强与第三方应用平台的对接合作,帮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金融服务体系,使外贸交易数据化、透明化,形成网上交易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完整闭环,助推中小企业承接更多的外贸订单。推广跨境贸易信用保障体系项目,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用保障问题,激发线上交易增量。
(四)推广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应用。帮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完善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至2015年底,力争全市30%以上的外贸企业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活动;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外贸出口综合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实施品牌化、规模化经营,创建自主品牌,助推传统型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在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覆盖全市、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实施信息分析、项目备案、任务考核、联动招商等工作机制,营造全市联动、各具特色、互联互通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政策扶持。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划布局,创新管理服务机制,研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配套政策、标准规范和服务准则。安排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第三方平台建设。
(三)优化发展环境。以问题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平台建设、通关检验、物流快递、税收支付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产业园和区、县(市)的指导,结合各种招商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内外专题招商活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目标分解表.doc
2.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招商目标分解表.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3日
来源:( 山东国际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