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15年造林绿化工程全面落实
2015年,是烟台市实施新一轮三年大造林工程的第二年,也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之年。全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森林城市建设美丽烟台的意见》要求,深入贯彻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会议暨造林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森林城市美丽烟台建设工程责任状》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大力实施景观通道建设工程、城郊森林建设工程、水源地绿化工程、生态林场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快城乡绿化进程。具体任务是:完成造林绿化19万亩,其中森林城市美丽烟台建设工程10万亩,发展经济林9万亩。
一是景观通道建设工程。以荣乌、沈海、烟海、威青高速公路和204国道、206国道等6条干线公路及县市区驻地与干线公路的主要连接线为重点,对现有公路绿化带进行高标准完善提高,补齐缺口断带,增加常绿和彩色树种,努力打造树种多样、色彩丰富、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生态景观通道。高速路绿化带每侧不少于50米,国道、省道绿化带每侧不少于30米,县乡公路绿化带每侧不少于5米,彩色观赏树种混交比例达到30%以上。对干线公路两侧第一层山脊或3公里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疏林地,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通过科学规划设计,高标准绿化美化,尽早形成四季常青、色彩斑斓的景观通道,彩色树种混交比例30%以上。2015年完成造林2.94万亩。
二是城郊森林建设工程。在烟台市中心城区和县市区驻地的城市规划区内,以城市近郊山体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为重点,以河流、道路、村镇绿化为框架,大力实施城郊森林建设工程。依托城区内的山体、河流水系和现有绿化带、片林和重点地段,营造多树种、多层次混交林。突出城市特色,注重常绿树种、彩色树种的运用,将生态防护与森林景观建设相结合,规划建设城郊森林公园、城郊休闲公园和广场绿地。选择常绿、彩色、观赏性高的树种,树种搭配丰富多彩,混交比例达到 60%以上。结合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提升村镇绿化美化水平。整村建设改造型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设施环境建设型村庄达到25%,设施环境改善型村庄达到20%。2015年完成造林2.64万亩。
三是水源地绿化工程。在全市大中型水库流域和主要河流水系,大力营造环库水源涵养林和沿河生态景观林带。在水库流域实行针阔、乔灌树种合理配置,多树种、多层次混交造林,突出水源涵养,兼顾绿化景观。在河流两岸采用近自然的绿化模式,建造沿河生态景观林带,带宽30米以上。水源地绿化要与全市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相结合。2015年完成造林4.4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