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金鑫幼儿园拆迁无补偿 现任村书记称无合同不补偿

05.12.2014  16:35

  前任村主任为幼儿园安排的新教室,目前已装修完毕。(图片由朱女士提供)

   中国山东网11月5日讯 (见习记者 谭炳琦)“幼儿园有安置地点,并且新教室都快装修好了,为什么让我们搬出村里?”近日,金鑫幼儿园法人代表朱女士向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反映,位于烟台开发区马家村的金鑫幼儿园在拆迁过程中有安置地点,新教室在装修中,在马家村新领导班子上任后,幼儿园被告知要搬出村子,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前后两任村领导对幼儿园拆迁态度不一

  据朱女士反映,金鑫幼儿园处于马家村拆迁范围内,5月份接到拆迁通知,10月中旬拆迁方案落实。在幼儿园拆迁前期,是由前任村领导负责。为尽快解决拆迁过程中幼儿园安置问题,前任村领导将幼儿园搬迁至澎湖山庄与村委相邻处,并对新教室进行装修。但是在11月底,马家村换届选举之后,新任村领导通知幼儿园在12月10日之前搬出马家村,并不给予安置和补偿。

  朱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在2010年接手的幼儿园,在2006年之前幼儿园是由马家村村委经营,从2006年开始,幼儿园由个人代替村委经营。记者联系到了前任村领导王主任,王主任证实了朱女士的说法。

  据反映,新领导认为幼儿园使用的房屋属于村集体所有,是无偿提供的,并且幼儿园与马家村不存在利益关系,所以村里没权利提供安置,更没有补偿。然而,朱女士认为幼儿园在马家经营服务近十年,之所以村里提供房屋使用,是马家本村孩子上幼儿园以7折价格收取学费,优惠部分相当于缴纳的房租。近三年来,在幼儿园上学的孩子累计达到100多名,每名孩子一年优惠1500元,累计达到20万元。

  现任领导:没有承包合同 前任领导:有承包合同

  “她用着马家村的集体资产,没有向大队交一分钱,”马家村新上任领导姜书记说,“(幼儿园)给我们村孩子20%的优惠,我们村一共五六个小孩在那上学,现在可能就两个。我们有十来间房(提供给幼儿园),收房租的话,每年也得三四万。”记者从朱女士口中也得到证实,现在有5名马家村孩子在幼儿园上学。

  对于朱女士所说的新教室,姜书记表示:“我们没有新建幼儿园,那个幼儿园是开发商的,我们村现在还临时用别人的呢。”姜书记一再表示,幼儿园没有承包合同、房租租赁合同,并且没有向村大队缴纳任何费用,村委是不会给予幼儿园任何补偿的,也不会为幼儿园寻找安置地点。之后,姜书记以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

  前任村领导王主任明确表示,村里是有幼儿园承包合同的,合同是与上一任园长签的,但合同并没有表明承包期限。据王主任介绍,村委会办公面积600平方米,他安排用一半作为办公用地,另一半给幼儿园作为新教室。“当时,我是为了孩子考虑,不能不管这些孩子了,我们村的幼儿园还没有建起来,所以我就建了这个临时幼儿园。”王主任说,“装修的时候我让他们先给幼儿园装修,不能让孩子在拆迁过程中出现意外。”

  记者从朱女士提供的有关姜书记谈话的录音中了解到,由于蓬莱幼儿园校车事故导致现在幼儿园存在风险很大,要对幼儿园进行整理整顿,村书记从上级得到指示,如果有承包的幼儿园,要与幼儿园签好合同,落实好双方的责任。朱女士认为姜书记的话存在矛盾:“我们存在这,名义上已经是承包马家村幼儿园了,既然说有承包的要签好合同,为什么又不让我们承包了呢?”

  律师:优惠政策可视为变相收益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王鲁杰律师。他认为,幼儿园没有与村里签订任何有关承包、租赁的合同,如果起诉,法官可能会认为朱女士只是代替村里经营,跟朱女士个人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幼儿园给予马家村孩子上学优惠,对于马家村来说,这是一个变相的收益,可以认为幼儿园是通过这种优惠方式支付房租或者承包经营费。王律师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幼儿园拆迁补偿问题。

上半年山东外贸三大指标跑赢全国 本外币两指标创新高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