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规允许商改住

06.02.2017  17:31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该份文件明确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支持开发商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等。

此外,文件还提出要“落实税收优惠”,个人出租租房,月收入3万元以下,在2017年底之前可免征增值税,租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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