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就医调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文件

12.11.2014  15:38

  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数逐渐上升,医闹有组织、有策划地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在各地屡见不鲜。通过成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认为是目前化解医闹纠纷极为有效的途径。广西从2012年开始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处于全国先进地位。下一步工作如何推进?11月10日,广西召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对医调委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行了研讨和部署。 

   调解纠纷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温海奇原是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2012年11月,桂林市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其反聘为医调委主任。 

  桂林市政府给医调委落实了200多平米办公用房,安排10名专职调解员,下设法律专家库,医疗专家库以及人民调解员共3个智囊库,采取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方式落实经费。 

  医调委成立之初,一切工作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那时是两头难,患者不理解,认为和医院穿同一条裤子,医院也有误解,认为是民间组织帮患者要钱。”温海奇介绍说。 

  2013年1月27日,一名女患者熊某因上腹痛入住桂林市某医院。2月2日,医院诊断为合并胰腺炎,2月4日上午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非常激动,连续两天召集亲属20余人封堵医院办公室,冲进太平间抢夺尸体,并将尸体拉到市政府门口。 

  接到情况后,温海奇立即组织5名调解员赶赴现场。医院认为,治疗过程符合诊疗规范,患方则认为医院诊断不实,手术时间长导致病情恶化,要求赔偿103万元。 

  调解员边了解案情边查阅有关资料,指出医方存在检查不到位及告知、沟通工作不够的问题,同时告知患者和家属未做相关鉴定,责任难以界定。经过4天的连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患者或家属往往心怀千般不满,期望值过高,给调处工作设置高门坎。这些纠纷都不可能一次谈话就能成功,需要换位思考,反复周旋,连续作战,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理想效果。”温海奇说。 

  一些患者对医调委心存疑虑想起诉到法院,温海奇就会给他们算一笔账,将起诉的时间、金钱成本、法院办案的途径和人民调解进行对比。“法院至刚,调解至柔,往往在法院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后,和调解的效果是一样的,调解轻巧快捷许多。”温海奇说。 

  目前,广西医调委组织已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2014年1—9月受理医患纠纷593件,调解成功430件,调解成功率72.5%,涉案金额3500多万。 

  医调工作取信于民,广西因医患纠纷引起的“医闹”事件明显减少。据统计,2012年广西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690起,抓获涉医犯罪嫌疑人113人,2013年只发生334起,抓获涉医犯罪嫌疑人70人,两项指标均大幅下降。 

   医调委规范化建设被提上日程  

  与全国先进省市相比,广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广西卫生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李国坚分析说,差距主要就是各地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专职调解员比较缺乏,能力素质有待提升以及医疗机构参与度和社会知晓度有待提高。 

  目前,广西共有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1982人,专职210人,兼职1772人,专职人员占调解员总数的10.6%。兼职人员队伍不稳定,专业培训缺乏,总体知识水平参差不齐。 

  医疗责任保险是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门,医疗卫生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需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等分担医疗执业风险。广西医疗责任险2013年投保金额1769.2万,赔付金额1179.4元,赔付率66.67%。 

  目前,广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已基本建立,但医疗责任保险推行还较为缓慢。2014年,广西有71家公立医院参保医疗责任保险。 

  李国坚介绍说,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衔接紧密,相互支撑,缺一不可,需要同步推进。下一步对于未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医疗机构,广西“平安医院”考评要实行“一票否决”。 

  在现场会上,广西出台了两份指导全区深入开展医调工作的重要文件,明确司法、卫生计生、综治办、法院、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及保监部门9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合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求到2018年底,全区县(市)医调组织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80%的县(市)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实现聘请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 

   试点推进政府购买医调服务 

  由于各地财政状况和重视程度不同,目前,广西各地医调工作经费保障不平衡,总量明显不足。58%的县(市、区)工作经费保障未列入财政预算,甚至有20个县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调解员工资待遇水平普遍偏低,广西平均水平仅为1398元/月,调解案件补贴水平也普遍偏低。 

  桂林市采取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方式,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57万元用于市医调委的运行。2013年底,各县区均落实了医调工作的指导经费和医调委的建设、运行经费,全市共落实经费450多万元。 

  根据新出台的文件,广西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医调工作的领导,切实在人财物上给予保障。各级财政部门把医调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据了解,广西司法厅、财政厅正努力推进政府购买医调服务工作试点,计划按照“一年探索试点、两年提升扩面、三年全面推广”的步骤,选取南宁、桂林等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医调服务工作。 

  广西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介绍说,广西将通过试点探索建立规范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平台,培育发展一批管理规范、服务高效、公信力强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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