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罗庄区“三个完善”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
17.03.2015 11:29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罗庄区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学生评价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一是完善学校评价机制。建立“底线管理+特色发展”的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把党的建设、规范办学、安全稳定、民主管理、廉政建设等纳入底线管理指标,把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开设开发、文化特色建设、改革创新举措等作为特色发展指标,鼓励学校在规范办学的基础上自主发展。
二是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分层确立教师评价标准,健全师德评价与绩效评价、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定期评估与随机评估相结合的教师评价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设立“区政府教学成果奖”,有效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学生评价机制。基于学生年龄特点,健全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位一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注重考察日常行为,突出过程写实记录,完善个人成长档案,引领学生积极主动、全面和谐发展。(临沂市教育局)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7.03.2015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