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07.08.2016  03:10

  为加强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完善极端天气条件下停课误工等应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国内各大城市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应急办代拟了《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通过舜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济南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气象、防汛、突发事件应对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市已针对可能发生、对社会和公众影响较大的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制定了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强化应急响应措施,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保障城市的运行安全,现就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见附件)时,适用本意见。

  二、停课安排

  (一)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要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二)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健全值班制度,搞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

  (三)高等院校等参照本实施意见,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对措施。

  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误工处理

  (一)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除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二)用人单位要从保护职工安全角度出发,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产、复工、复业的情形,并告知职工。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用人单位和职工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

  (三)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四)在工作时间发出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四、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误工处理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或黄色预警信号,用人单位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应当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说明原因。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五、其他事项

  (一)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和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二)本市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移动电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政府门户网站、通信运营商等管理部门要落实信息播发工作,及时、有效地发出预警及相关信息。12345市民服务热线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政策解读等相关咨询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分析及上报工作。12121天气预报电话自动答讯系统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的更新工作。

  (三)交通、公安等部门、单位要加强交通运力调度和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对学校、用人单位保护学生、职工安全工作加强指导;涉及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四)公众要注意收听、收看和查询最新预警信息,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广大市民要注意自身安全,如遇极端天气,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注意防范风险,不要冒险赶路。

  (五)暴雨、暴雪、道路结冰蓝色级别的预警响应措施,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气象灾害的其他灾种,如雷电、冰雹、沙尘暴、大雾、高温、低温等,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暴雨、暴雪、道路结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暴雪预警信号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三、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二)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三)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