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发展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
关于积极发展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3〕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积极发展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以下简称“一体化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应用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意义
一体化技术集保温隔热功能与围护结构功能于一体,墙体不需另行采取保暖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节能技术,该技术具有与建筑同寿命,安全可靠,施工方便等优点,是传统建筑保温设计和施工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是有效解决节能保温工程质量通病和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对于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水平,促进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建筑节能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推进,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势在必行。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应用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推进。
二、明确推广重点,完善技术集成体系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有关精神和建筑节能新技术发展及我市具体情况,初步确定CL结构体系、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结构体系、非承重砌体自保温结构体系、承重混凝土多孔自保温体系、装配式墙板自保温体系、居住建筑夹心保温复合砖砌体结构体系等新型一体化技术体系,为我市重点推广应用的一体化技术。
三、加强示范引导,促进规模化应用
为积极鼓励支持建设单位采用一体化技术体系,凡采用上述等省、市认定的一体化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均列入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并给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或相关政策支持。实行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应用技术,消除质量隐患。对县(市)区以及城市规划区适用一体化技术的新建民用建筑,应积极采用一体化技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农村建设、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加大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将一体化技术纳入绿色建筑评价、建设领域评奖、评优等重要内容。鼓励引导建设单位积极采用一体化技术。总之,对一体化技术应用项目,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管理,创造良好宽松的应用环境,促进一体化规模的应用。
四、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应用工程质量
规范加强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施工、检测等环节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依据一体化技术相关标准规范,对应用工程进行设计图审,确保设计质量和水平,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材料现场取样送检、抽检程序。确保入场施工的材料符合设计文件和一体化技术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明确见证取样送检、抽检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提高一体化技术应用效果和工程质量。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为推进一体化技术的应用,市城乡建设委将积极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推广一体化技术的特点和优点,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针对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岗位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应用一体化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各县(市)区应将工作进度情况及新建工程监督工作联系起来,市城乡建设委将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一体化技术的应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