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与青岛市有关领导座谈交流两个“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

13.07.2016  13:36

7月12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副主任周立军与青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振东,平度市委书记张杰、副市长李虎成等一行,就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座谈交流中,青岛和平度市有关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青岛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和成效,重点介绍了平度市开展两个“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的思路、进展情况和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孟富强充分肯定了青岛市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尤其是胶州市、黄岛区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目前平度市积极争取开展两个“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体现了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勇于担当的精神。

孟富强指出,两个“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探索。这两项工作涉及政府部门权力的重新配置和调整,工作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依法、谨慎、稳妥地向前推进。在改革试点中,要注重与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保障“相对集中”后的执法工作上下协调、对接顺畅,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影响改革发展大局。

孟富强强调,做好两个“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平度市党委政府要常抓不懈,组织法制、编制等部门积极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青岛市政府法制办要指导平度市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把好改革法律关、政策关,按照相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取得合法的执法主体资格;要切实强化执法监督。要在改革过程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使相对集中后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得到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要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与两个“相对集中”改革一并考虑、统筹推进,在完善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彰显改革工作成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处、平度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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