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下发通知廉洁过节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给企业
02.01.2015 11:22
本文来源: News.E23.Cn
12月31日,省纪委下发《关于深入纠治“四风”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该通知还要求,要聚焦“四风”不发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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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201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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