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立“两个谈话”制度促进经责审计提质增效
为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日前,青岛市先后出台《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谈话的通知》两项制度,从项目实施到审计结果运用环节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谈话体系,创新手段方法,着力查错纠弊,为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审计过程谈话制度机制,为着力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保障。该局制定下发《关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谈话的通知》,将审计谈话作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必经程序进行管理,采取进点初期常规性谈话与审计过程中有针对性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点初期常规性谈话主要听取对方的意见,审计过程中针对性谈话以发现的问题线索为主要内容,被谈话对象主要包括:被审计对象,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涉及相关问题需要被谈话的人员,根据需要按照报批程序可延伸到离退休、或调离岗位的人员针对问题实施谈话。谈话坚持实事求是,要求被谈话对象客观、历史、辩证地评价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审计组使用谈话信息要持谨慎态度,采用的信息必须经过审计核实;坚持突出重点,根据谈话提纲确定的谈话内容,重点了解被审计对象履职情况、完成工作任务部署情况、在贯彻方针政策、制定重大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群众意见,根据被谈话对象的职责分工,谈话内容应有所侧重,保证谈话效果;坚持问题导向,谈话以谈问题为主,做到被审计对象履职存在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谈。谈话结束后,审计组对谈话记录进行归纳整理,将有价值的信息整理成《谈话记录》作为审计工作底稿,最终归入审计项目档案。对谈话反映的问题信息进行研判分析,确定核查重点,记入《审计组会议记录》,形成《谈话反映问题落实表》,对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已经列入审计实施方案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审计,未列入审计实施方案的,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将其纳入重点审计内容进行审计,以确保谈话反映的问题落实,认真全面反映和揭示问题,保证审计质量。
建立完善审计结论谈话制度机制,为落实审计整改纠正问题,提升审计成果和运用做好保障。青岛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均需安排谈话,离任审计的,被审计单位现任领导干部也是谈话对象。谈话由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提出谈话内容和建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审计谈话,根据需要市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领导参与谈话。谈话内容,任中审计主要是依据审计结果,肯定履职成绩,指出存在问题,责成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离任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肯定履职成绩,指出存在问题,责成协助制定改进措施。对现任领导干部,提醒高度重视审计结论和相关建议,责成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办法提出,对审计发现一般性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谈话;对审计发现比较严重的问题,或资金规模较大、下属单位问题较多的,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对责任人谈话;对审计发现的严重问题,报市委主要领导,根据需要由市委主要领导对责任人谈话,或委托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谈话。办法要求,谈话两个月内,被审计单位须书面材料报告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谈话后整改落实情况督查。通过审计结果谈话,使被审计领导干部与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直接的交流和沟通,让组织的“权”、纪检监察的“威”和审计的“力”,形成了合力以促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进审计结果更好的运用。
两个谈话制度实施,初见成效。两个谈话制度实施以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有力促进,取得明显实效。通过审计过程谈话的实施,促进了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的互动和沟通,在取得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理解和支持的同时,为审计人员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拓宽了信息渠道,也更有利于对问题的精准把握。在近期已开展的7个项目中,通过谈话掌握了查账难以发现的项目决策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差、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解决等问题线索,为审计把握重点、调整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提供了保障,提高了审计效率。审计结果谈话办法实施以来,已对12个单位共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尤其是市委组织部长亲自与3个单位的离任和现任6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在领导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增强了“一把手”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更加重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对解决屡审屡犯、新官不理旧账等审计顽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良好效果。两项谈话制度的出台使审计谈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内容更加深入,对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促进问题整改、加强责任追究等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王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