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6.08.2016  23:12

  ​曹县围绕“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的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按照向改革要红利、向改革要效益的原则,广泛开展基础调研和测算,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确定采用公立医院管委会模式,加快建设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现代医院管理运行新机制。 

  县政府设立曹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政府县长任医管会主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卫计局,卫计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等职责;试点改革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执行医院董事会决策事项,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院长履职尽责情况,接受医院监事会监督。 

  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界定了政府作为行业监管者、部分机构出资人的职责、公立医院作为独立事业法人的自主运营权,充分激发了医院创新发展活力。目前,试点医院逐步适应了新的运行模式和服务体系,运营情况良好,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初步实现了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收入下降和就诊人次、业务收入上升的“三降二升”良好效果,以县人民医院为例,门诊次均诊疗费由260.5元下降到243.29元、下降比例6.6%;住院患者自付比由52.6%下降到51.9%;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由43.09%下降到40.84%。2015年第一至三季度医院门急诊人次485235,同期增长49896人,增幅11.46%;医疗收入3.65亿元,同期增长6420万元,增幅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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