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中国山东网11月13日讯 (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将建立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将九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定期向全社会公开。
山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表示,从近年来发生的事故分析,核心原因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比较低,安全保障能力差。“可以说,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永无宁日。因此,山东将主要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从企业内部来说,山东着力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机制、安全投入机制、现场管理机制、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应急处置及定期演练机制等六个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每一名管理人员和员工自身利益紧密挂钩,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确保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经常化、常态化。
同时,山东省严格把控市场准入机制,将安全生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全部纳入规划,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条件,严防前关后建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定期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措施;实施最严格的行业任职禁入措施,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记者获悉,山东省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17处30万吨以下煤矿和39处非煤矿山关闭任务;2016年底前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省将建立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拒不执行行政执法指令等九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定期向全社会公开。
“‘黑名单’企业将被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市场准入、项目立项、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政策性资金、资格审查、政府采购、授予荣誉等方面,依法依规严格限制或禁入,对其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有效惩戒。”赵卫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