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刊发我省稿件 《山东建立长效机制彻查彻改火灾隐患》

02.09.2014  18:24

 

 

山东建立长效机制彻查彻改火灾隐患

□本报记者 李嘉庆 通讯员 张海波

  2月12日,山东省公安厅集中曝光3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截至目前,32家被曝光单位中19家已整改完毕,13家正在整改,集中曝光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针对部分存在火灾隐患单位长期不整改的情况,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门通过向全社会曝光、严查严管、构建长效机制等举措,力求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曝光火患单位,不留情面动真格

  在1月23日山东省召开的“清剿火患”战役新闻通报会上,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马先宏表示:“只要发现火灾隐患,该曝光就曝光,绝不留情。只要是曝光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一定支持。”2月12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公安厅向全社会公布3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督办,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合力整改火灾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被曝光的3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包括医院、娱乐场所、酒店、会展中心等,大多数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或公共娱乐场所,部分还属于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据消防部门曝光,这些单位均不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部分单位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在设计和建设阶段已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部分单位消防管理不到位,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齐全或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我们之所以采取曝光的方式,就是要通过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量,让存在隐患单位无处可藏,让他们除彻底整改外没有退路。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全省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适时提请政府继续分批对存在重大火患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山东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郑海申说。

整改不留死角,严查严纠见实效

  集中曝光后,山东公安消防总队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提请政府限期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为加快已曝光单位的整改进度,消防部门安排专人跟进服务,对单位隐患整改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在首批曝光的3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淄博市有两家。我们提请淄博市政府进行了限期挂牌督办,并派驻消防官兵现场督导,两家单位先后投入230余万元资金,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崔连胜说。

  “被曝光的32家单位中,目前已有19家整改完毕。”郑海申表示,其余单位正在整改中,部分火灾隐患已经被消除,32家单位预计和已经投入的整改资金达2000余万元。

构建长效机制,避免死灰复燃

  为保持消除火灾隐患工作长期长效开展,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门逐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打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消除现有的火灾隐患,避免产生新的火灾隐患,构建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2013年,山东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3部政府消防规章,制(修)订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365消防服务规范》3部消防管理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山东特色消防法规体系。

  为强化消防工作中政府牵头作用,2013年,山东省政府进一步完善政务督导和联席单位联合检查考评机制,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每年对各设区市政府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逐级考评机制基本建立。山东省政府还出台规定,消防部门排查发现或社会举报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政府部门挂牌督办。

  为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山东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先后设立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依托热线电话、微博等方式24小时接受全社会对火灾隐患的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构筑社会化“防火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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