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业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卡制度

06.01.2015  10:58
  □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范 粟 报道

  本报济南1月5日讯 年终岁尾是 农民工 讨薪高峰时期。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各类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矿山等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本级政府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