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应用地源热泵系统纳入建筑节能程序管理
绿 色 建 筑 简 报
第3期
(总第34期)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建筑应用地源热泵系统纳入建筑节能程序管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城乡建设委日前发文和举办技术培训,将建筑应用地源热泵系统纳入建筑节能程序管理。这是我市在新能源建筑应用管理方面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2013年以来,我市突出抓了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的报告》,在此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3﹞17号),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市100米以下高层建筑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地源热泵技术是继太阳能应用之后又一项广泛应用的新能源技术。由于种种原因,此前这项工作一直处于无序状态。为规范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市城乡建设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建筑应用地源热泵系统管理的通知》(济建科字﹝2015﹞8号),在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系统、规范地源热泵系统施工管理、严格验收制度等五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建筑应用地源热泵系统,实行属地化管理,纳入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定。为配合文件贯彻落实,市城乡建设委组织进行了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工作培训,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分管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图审单位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邀请我省地源热泵系统专家——山东建筑大学方肇洪教授授课,并参观了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项目---蓝石大溪地项目。济南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讲解和介绍。
报: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各县(市)区住建委、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66603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