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军同志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紧急电视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5月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和住建部近期一系列要求,总结和汲取潍坊峡山坍塌事故教训,部署下一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刚才,宋瑞乾局长通报了4月30日潍坊市峡山区模板坍塌事故情况,潍坊市住建局李广东局长作了发言。下面,根据厅里研究的意见,讲七个方面的意见:
一、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潍坊峡山模板坍塌事故教训
峡山模板坍塌事故教训极其深刻,令人十分痛心。事故发生后,郭树清省长、于晓明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抓紧启动事故原因调查,一定要反思和警醒,真正付诸行动、见到实效。住建部高度关注,对事故救援和查处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挂牌督办,要求两个月内上报查处情况。我们一定要深刻汲取这次事故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重新审视我们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这份沉甸甸的职责。各级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开发、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要把“零死亡”作为最重要的目标,算清事故代价账、安全生产经济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施工、施工必须确保安全。人命关天,生命无价,建设领域广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一定要强化“零死亡”的强烈意识,时时、处处、事事绷紧安全弦,遵章守纪,敢于拒绝违章指挥,决不干冒险施工的傻事,牢牢把握生命安全主动权。各级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责任人员,要把保障“零死亡”作为刚性要求,切实做好全天候监督,全覆盖防控,持续开展无疏漏、无缝隙的排查整治,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宁走十步远,不走一步险,为“零死亡”全力奋斗。
二、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管行业发展,必须要管生产安全。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管,特别当前形势比较严峻,要经常反省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各地住建部门的同志们,尤其是负责同志,要经常反思和检查:第一,是否在思想认识上真正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第二,是否全面了解掌握了本地建筑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第三,是否真正找到了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第四,各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了、效果到底怎么样、监管措施是否需要调整?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还是不重视,高度重视还是一般重视,真正抓了还是没有抓,效果肯定不一样。我们只有高度重视、多思考、多努力,才能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才能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严格监督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目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中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况还比较严重,部分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等问题。不少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监管能力低下,明显的安全隐患都看不出来,施工班组和劳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差;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监控不到位,甚至形同虚设。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总包企业提高项目部安全管理能力,提高施工班组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劳务人员安全技术能力。各地住建部门要学会综合运用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管理措施,惩戒与激励并重,对工作差的企业处罚,对工作好的企业鼓励,激发总包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只有总包企业真正上心了、用心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真正落实,行业才能健康、安全发展。
四、依法依规、严肃严格对事故进行惩戒追责
今年年初,省厅研究明确了安全事故追责的4条具体措施。一是,凡是发生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省住建厅负责人第一时间带领相关处室赶赴现场,邀请主流媒体现场发布事故情况。二是,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施工;对于发生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1年内取消投标资格,1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建设项目。三是,对于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将责成当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对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严格督促各地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措施,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本次事故,要从严从快落实行政管理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第一,立即暂扣昌乐永安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其投标3个月,3个月内不允许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立即启动对昌乐永安建筑公司、潍坊天元监理公司、潍坊益园置业公司的资质核查,重新核实其资质条件,责令进行3个月的整改,3个月内不允许承接新的项目;立即收回永安建筑公司分管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核实其与事故有关的未履职行为,依法予以吊销,5年内不予考核;立即暂扣该项目总监的监理高级水平证书,6个月内不允许担任项目总监。潍坊市要做好收缴和取证工作,省厅有关处室要依法履行处罚程序。待调查报告正式出来后,再做进一步的处理。第二,对潍坊市峡山区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停工整顿,对昌乐永安建筑公司在全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停工整顿,切实消除隐患,并经住建部门验收后方可复工;责令潍坊天元监理公司对所有在监项目进行自查自纠。第三,省厅对此次事故的后续处置进行挂牌督办,事故责任认定后,跟踪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措施,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四,今天这次会议,邀请了部分新闻媒体到会,也是对这起事故的一次公开发布。
五、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
从现在起至年底前,针对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拆装等易发群死群伤的施工环节,集中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全力抓好这次专项整治。第一,设计单位要在施工图中明确标注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的位置、尺寸和控制要点,并严格做好设计交底。第二,施工单位要逐一研究制订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论证和报批审查,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危大工程部位、规模及防控要点;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进行重点监控;严格履行验收程序,高大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未经验收,未经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不得进行混凝土浇筑。第三,监理单位要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论证、审查等进行严格把关,对是否按方案施工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提出监理意见,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坚决停工。第四,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监督管理机构要将方案的编制、执行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中之重,确保危大工程得到有效管控。
要在全省范围内抓紧启动拉网式大检查,举一反三,强化对高支模等高危隐患的排查治理。要按照“企业100%自查自纠,区县主管部门100%复查”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检查形式上,要改变传统模式,开展扫马路式检查,随机确定项目,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内容上,重点着眼于施工现场安全,对危大工程安全施工和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细化检查方案,建立写实性台帐,实行闭环销号制度。隐患不消除的,坚决不放过,需要停工整改的,坚决停工整改。省厅5月底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市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情况要向全省通报,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地方,省厅将对当地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不断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出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安全,将其纳入各类注册执业师、“三类”人员、一线作业个人的重点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其安全施工意识和安全施工技能。二要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结合实际,保证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配备,不断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工作水平,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三要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要深入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从严查处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和出租、出借资质证照行为;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纳入安全监督范围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施工的,必须坚决停工整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必须坚决调离岗位。四要强化城乡规划对安全建设发展的保障作用。加强危险性项目选址和布局管理,合理划定重大危险源区、次生灾害高危险区、安全防护距离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风险防范措施。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要对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进行审查。组织编制道路、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距离,杜绝出现市政管线与生产管线重叠交叉带来的安全隐患。五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媒体监督的要求,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负面行为。
七、认真做好燃气、市政、房屋拆除等其他安全工作
燃气方面,要按照年底前全面完成既有改造任务的总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强化保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千方百计落实资金,加快改造进度。对整改难度较大的灰口铸铁管、老旧管道和管道占压等隐患,要立即挂牌督办。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团队和专业机构跟踪服务,指导有关单位科学治理隐患,确保治理一处、规范一处、安全一处。
市政设施运营方面,汛期即将来临,各地要加强市政桥梁安全巡查,督促指导管线、站点、设备、设施生产运营单位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巡查,及时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确保运营安全。随着天气转暖,园林景区要做好出游高峰应对工作,提前做好游乐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巡查巡检,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
房屋拆除安全方面:拆除工程的委托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职责。承包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查勘,制定拆除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拆除工程施工应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同志们,安全生产管理是住建系统十分重要的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是住建系统底线性的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和住建部各项部署要求,牢记事故教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担当的勇气,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