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建行原主任携款潜逃18年后被捉拿归案
17.06.2015 12:32
本文来源: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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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贷无力偿还,化名“刘忠安”携带巨额公款潜逃十八年之久的原齐河县建设银行储蓄专柜主任李某,日前在陕西省神木县,被齐河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抓捕归案。
自认为躲藏得很隐蔽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已经被齐河县检察院锁定。经过三个昼夜的精心组织与连续奋战,6月14日,该院反贪干警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于当晚将其押解回齐河。
李某现年47岁,曾任建设银行齐河支行储蓄专柜主任。期间,因做生意赔了钱,无力偿还贷款,迫于还贷压力,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于1997年10月28日,从齐河建行储蓄专柜“晏某某”和“郭某”两个户头中,分别提出现金400000元和100000元,交给吴某和赵某顶齐河县务头农行营业所储蓄任务。10月29日,李某从吴某、赵某手中收回500000元,交建行储蓄专柜值班人员清点后,没有把这500000元入账,谎称还要去给别人定存款任务,随后将这500000元提走。1997年10月31日5点左右,李某携带500000元潜逃。1997年11月10日,齐河县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2001年1月1日对李某采取网上追逃措施。
李某携款潜逃后,该院历任检察长和检察官们没有放松对此案的侦破,曾先后到河北石家庄、黑龙江、山西等地进行追逃抓捕。今年5月份,该院通过技侦手段获悉,化名为“刘忠安”的李某藏匿在陕西省神木县。
6月10日,齐河县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前往神木。在当地检察机关和警方协助下,将李某抓捕归案。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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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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