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建规立制破解刑案涉案财物处置乱象

07.05.2015  22:24

   黄金饰品与高档手表在扣押过程中被顺手牵羊,本该销毁的砍刀被悄悄搬回家当了私藏,还没立案房子就被查封账户已被冻结……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中出现的乱象,一度饱受群众诟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为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浙江法院积极探索堵住漏洞的有效途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规范化、制度化成效明显。《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深入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等地法院采访,探访基层经验。   分门别类规范处置程序   两办规定出台前,浙江基层法院早已积极探索各类规范处置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案件年均2000件以上,面对大批涉案财物,该院分门别类,采取多项措施及时规范处置。   萧山法院规范案款发还和罚没程序。明确案款需退赔或退还给被害人的,待案件生效后,先由承办法官在审判管理系统进行相应发还款项操作,再由庭长审批,最后由书记员电话通知被害人前来法院领取。需罚没的赃款,判决生效后先由法官进行系统操作,再由庭长审批即可。   该院还明确,与案件无关的赃款赃物,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沟通后,直接交由送达人员退还检察院,并附送达回证留痕。   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根据财物种类进行分类管理。2014年以来,该院共有59件刑事案件涉及罚没物品,对2486名罪犯单处或并处罚金,总金额1310万元。   早在2013年5月,余姚市发布进一步加强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的有关通知,结合通知,余姚法院出台罚没物品和处置工作操作流程,规范罚没物品相关手续。   按照规定,刑事案件中的罚没物品由刑庭一名内勤人员逐项造册,于每月2日上交院财务室,由财务室统一上缴国库。   为保证各类罚没财物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余姚法院规定,罚没的现金由财务部门于一周内上缴国库,大额现金当天就上缴国库。外币、有价证券等,由财务室与财政局联系处理后上缴国库。   现金、外币、有价证券等之外的罚没物品,严格依照文件规定,在结案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刑庭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附送《罚没物品移交清单》,报财政局审批。处理后的相关收入,于处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缴国库。   涉案赃物处置全程留痕   两办规定严格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给地方法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乐清市人民法院进行了有益尝试。   小郑是乐清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开完庭后,他整理一批已生效案件的涉案赃物时发现,有一部手机是被告人向某贩卖毒品的作案工具。判决书载明:扣押于公安机关的毒品及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小郑小心将手机放进赃物袋,并附上该案判决书。   “即使是一部手机也要认真对待。”乐清法院副院长赵顺鹏介绍说,虽然我国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刑事涉案赃物管理都有细化规定,但在日常工作中,确实存在涉案赃物处置工作随意性大、保管不规范、移送不顺畅、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近日,乐清法院出台加强刑事涉案赃物管理规定,要求刑庭和少年庭对每件赃物建账设卡,对涉案赃物实行一案一账、一物一卡,为每件赃物建立登记卡,登记涉案赃物名称、数量、涉及案号、被告人、承办法官等信息。应在裁判生效后10日内,及时将涉案赃物移送司法行政科保管。司法行政科指定专人负责刑事涉案赃物接收、登记、保管等工作,并定期检查赃物,确保账物相符。   对于违禁品等需要销毁的赃物,该院明确,由司法行政科牵头,每两个月依法销毁处理一次,法警大队、刑庭、少年庭派员配合。   该院同时要求,实行涉案赃物处置情况全程留痕。由司法行政科登记涉案移送赃物处置情况,并及时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司法网拍提升赃物价值   据了解,依法可拍卖处置的刑事涉案赃物,交由司法网络拍卖办公室定期组织网络拍卖,已经成为浙江法院的常态化做法。   乐清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站上,曾有一部涉案赃物手机拍得6.16万元的记录。该手机是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赃物,法院判决予以没收,核定拍卖底价为24375元。司法网拍当日,网上围观者达76876人,经过89轮紧张叫价,来自江西省抚州市的胡先生以6.16万元的价格拍得该手机。   统计显示,乐清法院目前有手机、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等240余件刑事涉案赃物上网拍卖,拍卖所得款20余万元。经两次网拍不能成交的物品,由司法网络拍卖办公室7日内移送回司法行政科,司法网络拍卖办公室和司法行政科均应做好相关物品移送交接登记工作,做到规范有序。   记者了解到,萧山法院组织书记员不定期清理赃物室,将赃物分门别类,做好标识。有经济价值的赃物,同样会进行司法网拍。2014年,该院刑事诉讼赃物拍卖成交价共计59.8万元。   司法网络拍卖零佣金等好处,使得刑事涉案赃物相比过去换回的价值更大,有利于被害人减少损失。   被告人周某伙同他人骗取宁波、余姚两家公司共计370万元后,携款潜逃,还用诈骗所得款项购置了包括奔驰轿车等在内的贵重物品。案发后,涉案财物被扣押,部分诈骗所得已被挥霍,被害单位遂申请将涉案财物变现处理。   余姚法院收到有关部门委托后,通过司法网拍平台将所有涉案物品放到网上进行拍卖,起拍价34万元,总成交价47万元,溢价率达38.09%,网拍所得款项全部返还给被害单位,受到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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