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09.04.2019  17:18

   中国山东网4月9日讯 (通讯员 张炯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

  一直致力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谭春磊先生介绍:从2017年开始便将合作企业的相关软件人才等需求与高校进行对接,从而实现学生在校培养有目的,进入社会有目标。在2019年,将与山东、江苏、湖南、山西等地有相关软件开发等专业的院校进行更深一步的合作,建立软件相关专业的独立学院。本项目主要从事应用型IT人才培养与创新型人才挖掘,通过市场精准定位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教育解决方案与服务,满足社会及市场个性化教育需求。本项目坚持打破传统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实现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突破,实现政府、企业与人才需求三方的完美对接,努力为政府与企业输送更多实用型、创新型、高端型人才。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提供人才基础。

  据了解,独立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它集普通高校的优势办学资源与社会资本于一身,实行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教学和财务管理、独立招生和颁发文凭。独立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普通高校负责,办学所需条件和设施由合作方负责。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