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四个建设”全力打造新常态下环境监察队伍

19.08.2015  11:34
        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应对环保工作新常态,通过狠抓机构、队伍、能力和管理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善于执法、团结和谐、廉洁尽职的环境监察职业化队伍,在改善环境质量、推进总量减排、维护环境安全和保障民生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排头兵作用。先后被表彰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济南市12345热线办理工作标兵单位、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优质服务窗口,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抓机构建设,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       在积极争取机构整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       积极申请机构整合升格。 2008年6月,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成立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决议,将原市环境监理总站和市环保110指挥中心整合成为市环境监察支队,由正处级单位升格为副局级。2014年5月,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全面推进市环境监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筹措标准化达标建设。 市环保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有重点、分步骤扎实开展。目前,市环境监察支队、章丘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一级标准,历下区、历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到了二级标准,其他达到了三级标准,全市环境监察机构设置得到了根本性理顺。       积极完善基层党团和群众组织构建。 2014年对党总支和所属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建立健全了工会和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吸收新鲜血液,积聚起昂扬向上的正能量,形成了新的战斗堡垒,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显著增强,极大地推动了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队伍建设,探索环境执法职业化       从着力培养职业道德、提升职业能力和规范职业行为三方面为切入点,推进环境监察队伍职业化。 着力夯实职业道德基础。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化管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计划、同落实、同考核,协调推进。进一步制订、完善了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编制风险点防控流程图并签订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同时,借助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执法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着力抓好职业能力提升。 紧密结合新形势下队伍自身执法独立性不强、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高、人员少任务重等困扰执法力度的实际,我们紧扣环境监察工作实用主题,开展全员业务培训。仅2014年,就有30余人次参加国家级培训、130余人次参加省级培训,环境监察人员培训率及持证上岗率达100%。支队代表济南市环境监察队伍在参加全省环境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中连续两届名列前茅,得到了山东省环保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着力强化职业行为规范。 持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以权谋私、为己谋利、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防止执法不严、怠政懒政等问题的发生。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执法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要以态度诚恳、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热情服务为工作标准,对来电或来人咨询、举报、投诉的,始终做到热情、耐心、礼貌,有问必答、有访必接,并积极办理或协助办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等现象。       三、抓能力建设,增强环境执法效能化       在硬件投入、执法模式和执法手段上主动创新,推进环境执法效能化。       硬件投入上有创新。 创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完成了济南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平台。积极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结合山东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试点建设工作,支队和历下区、章丘市移动执法系统已经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济南市的其他区县目前也正在积极筹划资金建设移动执法系统。       执法模式上有创新。 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基层环境监察网格,在办事处、乡镇设立了31个环境监察中队(所),形成了网格化监管的雏形。健全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 2014年侦办环境犯罪案件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积极构建环保大格局,与市政公用部门联合开展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与交通部门联合开展秸秆禁烧现场监察;配合建委、城管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从而放大了执法效果,逐步破解影响环境质量的瓶颈。       执法手段上有创新。 推行“一企一册”。编制了市管29家企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技术规范手册,形成了一套完整细致的现场检查标准,提高了执法行为的专业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进行内部执法力量资源整合,对市管企业的监管由多头管理变为集中管理,实行全要素管理,由此环境监管更有效、更全面、更连贯。打破常规的日常检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督查、“零点行动”,进行独立调查、驻点检查、夜间检查等,集中查处和解决了一些常规检查没有发现的问题。建立联动机制。支队与监测站联动,将排污收费由总量监测改为季度监测,实现了排污收费动态核定;采取突击抽查等措施,对重点监管单位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加大了监察监测力度,提高了执法效能。       四、抓管理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科学化       始终做到“三个决不放过”,切实解决环境执法工作作风、执法规范和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进环境执法科学化。       作风不严谨决不放过。 强化内部管理,出台了《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工作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执法;结合评先创优,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核,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归属感。       执法不规范决不放过。 制定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近50项规范;编印制了《济南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手册》,人手一册;创新性地建立了在线监控24小时值班制度、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员值班管理制度、夜间和节假日期间检查制度;规范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强化了环境监察职能,做到制度严密、程序规范、责任清晰、奖惩分明,不断推进科学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环境违法行为决不放过。 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4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7件,罚款额分别比2013年增长1.6倍和3.7倍。尤其是新环保法实施两个月以来,支队紧握新《环保法》送来的这把尚方宝剑,主动作为、频频亮剑,先后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6个,下达18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6家企业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其中1家企业处罚150万元是济南市开出的最大一张环保罚单,2家企业主动停产治污,有效震慑了违法排污行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执法效果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