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领 导 小 组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
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现将《济南市建设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济南市建设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
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治污减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建设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工作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治污减霾专题会议上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治污减霾”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显著改善建设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工作水平,完善和巩固建设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工作机制为目标,通过专项督查,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和细化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降低PM 2.5 和PM 10 ,力争2015年年底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
二、督查时间
(一)起止时间
2015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
(二)督查频率
每周不少于2次
三、督查重点
(一)兴隆片区、新东站片区、华山片区、王舍人片区、唐冶片区、综合保税区、汉峪片区、南北康片区、腊山片区、吴家堡片区、北湖片区等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重点片区;
(二)处于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
(三)渣土倾倒场;
(四)小区施工后期管道绿化配套工程施工工地;
(五)渣土运输途中监管;
(六)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2公里范围内的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交通及小石料厂等扬尘污染源督查,由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四、督查组分工
设立3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由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牵头,负责督查历城区、历下区
组 长:武兆军 市城乡建设委 副主任
成 员:袁显信 市城乡建设委 处长
夏永军 市城管执法局 副大队长
吴清敏 市环保 局 副支队长
宁 伟 市公安局 调研员
李 涛 市纪委 主任科员
张 涛 市城乡建设委 主任科员
联系人及电话: 袁显信 13905311101
第二督查组:由市城管局负责牵头,负责督查长清区、市中区、槐荫区
组 长:尼志坚 市城管执法局 副局长
成 员:杨金平 市城管执法局 处长
邢美丽 市环保局 副支队长
黄 蕾 市公安局 副处长
都天一 市纪委 主任科员
张兆海 市城乡建设委 主任科员
联系人及电话: 杨金平 15854188641
第三督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督查高薪区、天桥区
组 长:翟立哲 市环保局 副局长
成 员:张瑞海 市环保局 调研员
魏 东 市城管执法局 副大队长
李大晨 市公安局 调研员
段宪国 市政府督查室 主任科员
郭 伟 市质安站 科长
联系人及电话: 张瑞海 13589077331
督察组车辆由牵头单位负责;各督查组每周一下午5点前,将上周督查情况上报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大督查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建设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严格履责,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按时统计上报各类信息,以不懈的努力和精细化的督查管理,进一步强化和细化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降低PM 2.5 和PM 10
(二)严格惩戒措施。对现场管理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运输等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逾期仍未达到扬尘治理要求的,要责令其停工、停业整顿。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由市政府督查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凡发现慢作为、不作为、被媒体曝光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问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