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以奖代补建设水库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安全适用的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连续多年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菏泽市辖八县三区,总人口960.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76.0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0.79%,城市人口184.4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9.21%。2012年以来,新一届政府领导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运作思路,大力推进饮水安全平原水库建设,配套建设净水厂、输水管网,完善公共供水服务体系,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质同网,2015年基本解决饮水安全问题。2011-2013年全市累计完成工程投资81730.26万元,新建集中供水工程61处,管网延伸工程128处,共解决141.66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其中2011年投资20828万元,解决了43.9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2年投资29966万元,解决了61.25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3年投资18579万元,解决了40.8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4年共安排100万人的饮水安全投资计划,其中农村居民89.47万人,学校师生10.53万人,项目总投资47224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27438万元,共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8处。目前实施方案已经批复,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工程建设正按照省厅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
为尽快完成水库建设土地预审,市国土、水利部门多次座谈沟通,认真研究国家现有政策,先后2次联合召开土地预审专题会议,针对每座水库土地预审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分类指导整编土地预审材料。由于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水库土地预审难度很大,为破解这一难题,王桂松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亲自带领去省国土厅沟通协调,孙爱军市长在人代会期间,也专门向姜大明部长进行汇报,经过积极努力,新建的8座水库的土地预审均顺利通过省国土厅批复。平原水库工程建设各项审批手续繁琐而严格,仅立项批复就需要可研报告、土地预审、环评、文物、地震、能评、水资源等13项审批手续,为做好立项材料整编,市发改、水利部门2次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县区给予详细的业务指导,确保材料整编质量。市发改、水利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多次到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进行汇报,取得省厅有关领导和处室的大力支持,有力地推进了立项审批进度。8座水库在今年5月底前全部顺利完成立项批复。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巨大,水库、水厂和管网共需约97亿元的资金,单靠自身力量很难解决,必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破解资金难题,市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毅然决定对平原水库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即每建成1座库容在千万方以上的水库,奖补资金1000万元,库容在千万方以下的小型水库,按每百万方库容1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市有10座平原水库列入省级20%资金补助范围,2014年计划实施的8座平原水库,目前省级补助资金已到位3.7亿元。各县区也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多渠道筹措资金。目前已有7座水库已经与省水发公司签订了正式合作建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