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产业和人才支撑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基础内核,关系到农业现代化建设,关系到农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亿万农民福祉,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建设美丽乡村核心在人,关键在产业发展方式
乡村广义讲泛指农村,狭义讲是指村屯。原始村屯是逐水草而居不断迁徙的生活住区,随着生产力发展逐渐演变为固定村落。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农村聚村而居的原因概括为四点:一是每家所耕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居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是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是为了安全,人多容易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由此看,乡村承载着农业产业和农民生活,其构成关键在人在产业。
美丽乡村中的美不是简单的自然风光秀丽,而是具有生产发展、生活舒适、生态良好、人文和谐丰富内涵的大美,在美的形式上主要体现“四美”,即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从这个意义上说,富裕的乡村不一定美丽,但贫穷的乡村一定不美丽。美不是目的,美是为了宜居,是为了保证产业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荫及子孙后代。产业是富裕的物质基础、财富的主要来源。农民是生产者、建设者、创造者、所有者,决定产业和乡村的命运。有了高素质农民,有了产业支撑,有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方式,才有美丽乡村。
台湾农村再生计划在这方面的理念和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台湾农村再生计划是将农民综合素质培养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遵循有什么样人就有什么样农村社区的人本理念,人心美,农村社区才会美;人有活力,农村社区发展才有活力,只有人的再生、心的培根和精神的重塑,才能真正带动农村再生。其目标价值取向直接指向人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美丽乡村既是成果也是载体。他们利用农村社区居民热爱家乡、喜爱家乡美丽富饶的心里期望,通过培训宣导启发人的心灵再生,激发人的内生动力与活力,重塑人与文化、自然和产业。实施过程中处处体现以农村社区居民为核心,以创造农村社区总体风貌,实现农村永续发展及活力再生,建设活力、健康、幸福的希望农村为目标。
活力:启发农村社区居民心灵革命,营造适居安全环境,吸引青年返乡或留乡并强化农村人力培育。
健康:发展绿色产业,人与土地和谐共生,实施低碳社区建设。
幸福:加强人文关怀,活化人文资产,促进全民认同与共享农村价值。
农村再生计划围绕社区人力培育,对农村文化传承、保护自然生态、农村简陋环境改善、发展农业生产等给予支持。社区人力培育以实施“培根计划”为载体,这也是农村再生的最基本内容。培根计划分为关怀班、进阶班、核心班、再生班四个阶段,由小到大、由易到难逐步跟进,农村社区如有特色发展议题或在经营方面遇到困难、疑问需要关怀或咨询,都可通过永续陪伴机制获得必要协助,推进社区逐步实现愿景。
这启示我们:美丽乡村建设最核心是人,要激发人的内生动力,培养人要见产业,发展产业要见人,实现人与土地和谐共生。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呼唤
农民职业化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呼唤。中央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是偶然的,既有解决现实问题需要,也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实问题——“谁来种地”。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从农业转向非农业、从乡村流动到城镇,“谁来种地”问题日益突出。一是“人走村空”问题愈演愈烈。据统计,2014年农民工总数已达到2.73亿人,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例下降到31.4%。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持续转移导致农村住房闲置、土地撂荒、基础设施报废,村庄空心化对农业农村发展造成巨大障碍。二是“老人农业、妇女农业、小学农业”问题日益凸显。农业部固定观察点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年龄偏大,女性偏多,总体素质偏低。从年龄看,农业劳动力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上,占全部从事农业生产人数的75.9%,平均年龄接近50岁,部分地区甚至达到55岁以上,妇女约占63%左右;从文化程度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3%,接受教育的平均年限为7.3年,2012年农业劳动力中,接受过农业技术教育的仅占5.6%,接受过农业培训的也只有12%。三是农业后继乏人问题步步紧逼。统计调查表明,目前愿意在城镇定居的农民工高达91.2%,年龄越小的农民工越不愿意回农村,只有7.7%的新生代农民工愿意回农村定居,“90后”农民工群体仅3.8%愿意回乡务农。越来越多的农村年青人选择离开农村、进城打工生活,即使留在农村也不愿意种地或不会种地。
发展问题——实现“强美富”。“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实现“强美富”农字头的中国梦,做强农业是基础和关键。
近年来,农业发展在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下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我们用10%的耕地,6%的淡水养活世界20%的人口,提供了世界25%的粮食。但农业进一步发展受到成本地板抬升和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以及人口增长、消费结构升级、耕地减少、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制约。做强农业,必须要尽快从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人是最活跃最积极的生产要素,一切科技成果、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最终都要靠农民使用才能发挥作用。做强农业归根到底要依靠高素质,具有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全产业链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农民问题——改变农民命运。农民依然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是依然有明显身份特征的弱势群体。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命运必须要使农民职业化。从农民收入角度看,主要源于四大构成,即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家庭经营是与土地紧紧连在一起,农民最熟悉,最能体现农业特点,最能激发农民创业兴业的内生动力。但保持一亩三分地式的超小家庭经营规模,农民永远富不了,必须要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必然要求职业农民。从民生的角度看,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稳定之基。现在从事二、三产业是职业,而在农村从事种养业就是身份,就业不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最大隐患。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迫切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农村土地、资金和人力外流严重,有人称之为三大抽水机。相比而言,人力流失最为关键。实现城乡要素公平交换,人是核心,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具有强大的要素聚集能力。农业农村要有一大批兴业创业的优秀人才,才能起到引领要素回流。
三、抓住机遇大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与探索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历史使命,农民职业化将伴随农业现代化的整个历史过程,需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努力。
(一)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中央高度重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自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都有明确部署和要求。中央领导也相继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李克强总理指出:“农业科技成果最终是由农民使用的,要在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下功夫。要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逐步建立有效的农民免费培训制度;加大对大中专院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鼓励更多青年人学农务农,使农业后继有人。”汪洋副总理指出:“农业要依靠创新驱动,把各种先进生产要素引进和注入农业,尤其要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这表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上升为国家意志和战略,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现实和发展需要、中央重视、经济社会条件具备,为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重大机遇。
(二) 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农业部党组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高度重视,2012年农业部按照中央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部署要求,印发试点工作方案,举办试点启动暨研讨班,在全国100个县开展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2014年农业部、财政部决定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遴选2个示范省、14个示范市和300个示范县,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示范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工程主要有三大任务:一是加快构建“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二是依托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一主多元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三是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保障。韩长赋部长明确指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深化农村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大举措。顺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对阳光工程进行转型升级,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必将掀开我国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化建设的新篇章。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一主多元’教育培训体系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机制新模式,并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这一关系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战略性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根据新特征采取新方法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同于以往的农民培训,必须要根据其新的特征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
从特征上看,要把握“两新一高”新要求。
一是新身份。农民由身份称谓到职业称谓的转变,标志着农民由文化低、地位低、收入低、劳动强度高的传统身份农民转变成有尊严、体面的职业农民。
二是新作用。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力量,能够适应现代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要求,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较高收入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主体力量,代表了先进生产力。
三是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应当接受过系统性农业教育培训,能熟练运用现代物质装备和新品种新技术,具备熟练驾驭市场,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从路径上看,要坚持“三个结合”并重。
一是坚持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结合。新型经营主体是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组织形式,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主体,二者要结合一体化发展。
二是坚持农业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产业建设主体同时也是美丽乡村的建设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要体现产业需要也要兼顾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在农业产业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共同发力,更好更快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三是坚持短期培训与职业教育相结合。职业农民培育要符合人才金字塔结构的规律,既要有短平快的短期培训,也有高层次的职业教育。纵观世界发达国家,虽然资源禀赋不同,采取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将通过职业教育培育职业农民作为主要途径和手段。目前,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发展严重滞后,迫切需要在制度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实现短期培训与职业教育相衔接,大规模、分层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从方法上看,要实现“三个方式”转变。
一是从重视单一教育培训环节向“三位一体”全程培育转变。教育培训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只是培育的一个环节;培育则包括新型职业农民起步、发展、成熟的成长全过程,需要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配套跟进。
二是从注重单一岗位技能提升向职业能力素质全面提升转变。要由单纯提高单项技术技能向提高驾驭内容的专业能力、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善于交流的社会能力、认同价值的人格能力的职业综合能力转变。
三是从注重任务式教育培训向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全程培育转变。过去我们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也好,实施阳光工程也好,目标虽然都是培养人,但主要是办班完成培训任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要适应务农农民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生产经营全过程和跟踪服务相结合,同时要为培育对象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使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乡村孕育农耕文明,农耕文明孕育中华文明,是中华文化的根。守住美丽乡村就守住了我们的精神家园,守住职业农民,就守住了中国人的饭碗。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努力。
作者单位:中央农广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