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环保局成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领导小组
28.10.2015 13:36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定验收方式、验收时间,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三)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审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登记卡)提出验收意见;(四)形成验收意见后,由主任签发准予行政许可的验收意见或不同意验收的通知,如不同意验收,须同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项目验收办同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核准工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领导小组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提高竣工验收工作效率。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8.10.2015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