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加快淘汰燃煤锅炉
31.03.2016 10:2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本报讯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分步淘汰、关停并转等措施,全力推进燃煤锅炉取缔淘汰整治工作。
开发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批次组织全区燃煤锅炉企业召开专题会议,逐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施策。逐步扩大淘汰范围,将燃煤锅炉淘汰范围由禁燃区扩展至全区,要求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实施全面禁燃和取缔,分步淘汰其他区域全部2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为严格锅炉审批和加大监管力度,自2015年起,开发区不再批建3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加强对符合条件仍保留的燃煤锅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性监测,对监测不达标企业,依法督促企业加快实施治理或淘汰,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限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实施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期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处罚手段,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按照燃煤锅炉关停淘汰补贴相关政策要求,2015年开发区禁燃区范围内25台212蒸吨的燃煤设施已实现关停并转。禁燃区外,已淘汰关停27台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总计104蒸吨。
区财政部门对上述关停淘汰的锅炉给予每蒸吨1万元的财政补贴。根据分步实施方案,开发区将继续加大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力度,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王帅彬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1.03.2016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