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
为尽快扭转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强化各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从4月18日至5月17日,山东省将出动8个检查组赴全省各市,开展为期30天的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省16市,重点突出3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泰安、临沂、聊城、滨州等9市。此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今年3月和1-3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从排名看,3月份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山东有9城位列倒数后20名。其中,淄博、枣庄、潍坊、临沂排名垫底,滨州、聊城、济南、东营、泰安也在后20名之列。1-3月份,168个重点城市中,临沂、枣庄、聊城、淄博位列后20位。
针对近几个月我省空气质量反弹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固然有气象条件不利等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排污量大、监管存在漏洞等主观因素。从数据分析上看,对综合指数贡献率较大的指标主要是PM10、PM2.5和NO2,3月份全省PM10、PM2.5和NO2对综合指数的贡献率分别为29.1%、28.4%和17.3%,说明我省对扬尘、工业排放和机动车的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此次专项行动中,8个检查组每组将分为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3个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工业污染整治情况、扬尘污染整治情况、机动车污染管控情况。工业源检查将主要涵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运行、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业炉窑整治、“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等方面。移动源检查包括在用车路检路查、车辆集中停放地入户检查、油气回收治理等方面。扬尘源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扬尘防治、物料运输扬尘管控、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露天矿山扬尘整治等方面。
按照相关要求,此次行动将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所在地相关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处理处罚,其中符合停产限产治理情形的应及时坚决落实到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加大曝光力度,并进行严厉追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