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政府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活动

01.05.2015  10:21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钢城区于4月30日上午全面启动了《条例》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在莱钢电视台、莱钢日报发布了新闻通稿,在城区、镇(街道)各主要路口悬挂多组宣传条幅,并组织执法部门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条例》规定的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体制、监督程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氛围。 钢城区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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