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开展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治理行动

16.07.2015  12:32

  为贯彻落实全市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议精神,近日,枣庄市对全市所有电厂(含自备电厂)、水泥厂、焦化厂、玻璃厂、钢铁厂及其他年使用煤炭(矿石、矿粉、各类废渣)等超过5000吨的工业企业明确治理要求,加快推进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工作。 

  一是建设封闭式物料棚。列入治理范围的企业(焦化厂除外),要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确定封闭式物料棚的规模(焦化厂可建设高标准的防风抑尘网)。物料棚内要设置足够的喷淋洒水装置,定时向料堆洒水;棚内地面要全部硬化,硬化厚度应达到防渗要求;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料池,收集喷洒及料堆渗出的水,经沉料池澄清后清水回用,严禁随意排放。 

  二是建设物料运输专用通道和车辆冲洗设施。要建设专门的物料运输道路,同企业日常的生产道路分开。要在物料堆场附近或货物进出场门附近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设施。做到逐车冲洗,确保车身清洁,车轮无泥。要建设冲洗水沉淀池,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每天要安排专人清扫地面,保持场地清洁卫生。物料堆场场内及周边要加强绿化植树,营造优美场区环境,实现美化、靓化、绿化目标。 

  三是明确治理时限。防风抑尘网、喷淋设施、车辆冲洗设施和专用物料运输道路要于2015年9月底前建成;封闭式煤棚(料棚)要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按照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并实施按日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