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我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为主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基础。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通过弘扬安全文化,夯实安全基础,集中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利用一个月时间,分时间分阶段分步骤集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6月上旬)
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做到各单位、部门全覆盖。在全市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采取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发放《致建筑施工单位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治,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法治宣传示范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提高全市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6月中旬)
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单位骨干人员培训班,对建筑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等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组织各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求每个建筑工地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以实地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三)开展隐患排查督查(6月下旬)
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和解决方案,深入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各企业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及易发事故环节监控力度,重点对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有效、到位,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指导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活动经费投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切实将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制定活动方案。指导施工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周密策划部署,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法治、安全等重点内容,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工作整体部署,努力确保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大宣传报道。积极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进度、创新做法、安全实效等工作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效应。同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挂图,开办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努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各施工单位月底前,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图片音像等材料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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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