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5月4日下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部署省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规划财务处有关负责同志及直属单位财务、资产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本次资产清查是财政部继2006年组织开展全国资产清查以来的又一次集中行动,前后相隔十年,意义重大。要通过资产清查,查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漏洞”,进而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构建起规范的资产管理内控机制,有效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会议指出,此次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清查范围包括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组织实施,主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财产、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任务,掌握清查内容和范围,把握清查原则和方法,抓好清查实施步骤,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清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全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会议还组织人员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报表规范填写、报表审核、资产核实、结果上报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规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