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最烦啥?滥用远光灯!

03.12.2015  11:27
开车上路最烦啥?滥用远光灯!

  开车上路,最重要的是安全。然而,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守规矩的司机:随意变道、夜晚会车时开远光灯,甚至逆行、酒驾等违法行为。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交警部门调查发现,夜晚会车时开远光灯被认为是最危险的驾驶行为。

  【民意挺集中】滥用远光灯最让司机“深恶痛绝”

  “你认为最危险的驾驶行为是什么?”2日,山东交警发布一份微信调查问卷,在闯红灯、随意变道、酒后驾驶、开车打电话、强行超车、逆行、超速、夜晚会车时开远光灯等不文明行车行为中,夜晚会车时开远光灯得票数位列第一,闯红灯、酒后驾驶、随意变道得票率紧随其后。

  11月26日晚,在历城区郭店镇卫生院附近,两名行人被一辆奔驰轿车撞倒,其中一人伤重死亡。肇事女司机称由于会车时对面车辆的远光灯影响自己视线,没发现路上的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

  类似因远光灯引发的事故在济南频频上演,一个看似普通的驾车陋习,却导致许多家庭遭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乱开远光灯是现在很多司机的通病,经常在晚上碰到开远光灯的司机,会车时闪得人眼睛都睁不开了,看不清道路前面的状况,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好好管一管。”市民殷女士表示。

  【现实很尴尬】法律规定扣分罚款,取证困难阻碍整治

  “我们在夜间执法中经常发现乱用远光灯的司机,其中大多数司机根本不知道交通法对夜间行车大灯的使用有着具体的要求。”历城交警大队交通科长李行表示,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一旦查处就会面临罚款100元,扣1分的处罚。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在一些照明情况不好的道路上行驶,必须使用远光灯时,为避免对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可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并在会车前150米切换到近光灯。虽然法律对滥用灯光规定罚款100元、记1分,但是交警部门因取证存在困难,很少在日常执法中对其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