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异地就医结算机构达119家 其中济南有27家

26.12.2014  11:01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山东17城市于去年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此后医疗机构名单继续扩充。截至目前,全省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已达119个,其中济南参加联网的医疗机构有27家。

  此外,《意见》要求,明年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在此基础上,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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