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环保分局“六抓”促危险废物监管
为有效遏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区域环境安全,2016年上半年以来,张店区环保分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一是抓源头。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调查工作。对全区71家化工企业,39家建陶企业,18家医疗机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及危险化学品产生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从源头上把握企业危废产生情况,掌握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固废和危化品环境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抓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对列入2016年全区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3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4家重点污泥产生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强化督导力度,督促相关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制订了危险废物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区21家产废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危废产生单位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符合标准的贮存场所,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三是抓排查。做好搬迁及关停拆除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督导关停化工企业对拆除、清洗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生产残液及危险废物进行有效收集及安全处置,防范二次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对新华制药、大成农化等搬迁化工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调查,督促相关企业准确统计危废贮存情况,安全处置残存危险废物,开展污染物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四是抓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格审核危险废物转移申请,上半年,累计受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27(批)次,危险废物接收申请10(批)次,督促产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五是抓重点。开展危废专项检查活动。结合环境安全大检查,将执法检查落实到危废的产生源头、分类收集、安全贮存、处置(利用)等各个环节。开展了两次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完成2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依法下达环境监察单53份,提出整改要求80余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
六是抓责任。切实落实污染企业主体责任,对于未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污染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