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局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全程监管

12.05.2015  10:20

      日前,国家总局公布2014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情况,青岛市三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共抽检71批次,约占国内企业产品抽样总数的5.2%,检验结果全部合格。近年来,青岛市局坚持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过程监管,加大抽检、飞行检查力度,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一、落实监管责任。一是把好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发证要求,2014年在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数平均减少三分之一的情况下,我市3家企业申报的约200个配方的产品先后通过审查,及时换发了新的许可证书。二是明确监管重点。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原料验收、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监管,要求区、市局及基层监管所按照省局《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三是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监管。依据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模式,制定《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确定为极高风险食品,结合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和信用等级评价,合理确定监管频次。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到岗、到人,确保监管到位。四是集中约谈。强化风险防控指导,采取集中约谈企业法人、食品安全质量总监的措施,提醒企业预防关键生产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作为我市率先实行质量授权人制度的3家企业,要求区、市局对其进行专项指导,明确人员职责、明确工作流程,使企业的质量总监、质量管理部门真正参与到企业质量管理、管控的全过程中来,真正发挥质量总监的权力和职责,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将质量授权人制度纳入到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中,敦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立足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根治问题,通过“企业自查、区(市)局检查、市局飞行检查”模式,针对原料、过程、出厂检验控制等关键控制环节深入排查隐患,确保企业对原料乳粉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成品做到“全品种、全覆盖、批批检”,确保过程控制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追溯体系建设。将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销售管理全面纳入追溯体系建设,实行电子追溯,将每一罐婴幼儿配方乳粉配备“身份证”,实现逆向可溯源、顺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三、严格“周周检”制度。加大投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周周检”工作的正常开展,2014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 成品开展监督抽检350批次,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隐患较高项目,主要检测三聚氰胺和黄曲霉毒素M1,全部合格。2015年计划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成品开展监督抽检340批次(不包括国抽、省抽批次数),截至4月份,已抽检120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四、树立典型示范。培育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迈高乳业(青岛)有限公司创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示范企业,促进食品企业产业升级,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我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率先探索实施“车间亮化”工程,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投料、生产、包装等食品生产重要工序实时监控接入互联网,使消费者能够直接看到生产过程,增强消费信心。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严格要求,继续强化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和飞行检查力度,强化生产全过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引领,突出风险防范,确保我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