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的通知

09.09.2015  16:33

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通知精神,明确具体要求。切实做到“四个绝不允许”:绝不允许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绝不允许漠视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允许盲目麻痹,用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绝不允许反弹回潮,放松标准要求,弱化该承担的责任。文化厅机关纪委将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明察暗访,结合群众信访、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情况,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严格责任追究,深入纠正“四风”,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各单位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请于10月9日前报文化厅机关纪委(联系人:侯洁。电话:86568811)

  中共山东省文化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8日

 

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

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各市纪委、监察局,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出派驻机构,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各人民团体纪检组,各高等院校纪委:

  中秋、国庆临近,纠正“四风”又到了重要节点。根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现就这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当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不断深化的新阶段,但要清醒看到,反“四风”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有的“四风”问题变通变异、花样翻新,有的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极易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扭住不放、一寸不让,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作风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

  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制定工作分案,明确任务要求,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责任落实,保持强劲工作态势。要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该给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坚决组织处理,做到要求不能低,执纪不能宽。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加强舆论监督。要组织本地区新闻媒体,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开展舆论监督。要发挥各媒体特点,开辟相应专栏,组织明察暗访,重点曝光高档奢华礼品广告、电子促销方法、公款送礼等新动向新形式,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要协调本地党委宣传部和网信部门,加强对都市类报刊和商业网站的监管,不登不报带有奢靡性、诱惑性语言的礼品广告,不为公款购买电子礼品卡提供渠道。要主动为新闻媒体搞好服务,协调有关部门推荐新闻线索,提供典型素材,对媒体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支持配合做好报道工作。

  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请于10月10日前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