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强奸山村女孩 5年后因另一起案件被抓
齐鲁晚报临沂7月1日讯(记者 高祥 通讯员 孙文 孟凡娜 徐向田)日照市一名男子5年前持刀窜至临沂莒南县对女孩一名独自在家的女孩实施强奸,5年后因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取保候审,因为DNA比对,这名男子6月29日被莒南警方抓获并依法刑拘。
日前,莒南警方利用DNA比对技术成功侦破一起强奸积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亮在5年前窜至莒南县一山村利用持刀恐吓手段对一名独自在家的女孩实施强奸,没有想到5年过去了,最终天不藏恶,刘某还是没有能够逃脱恢恢法网。
2011年7月1日13时许,莒南县文疃镇某村发生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趁女孩明某一人在家之机,将明某哄骗进屋内,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威胁、恐吓受害人明某,然后将其强奸并致伤。
案件发生后,莒南警方及时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多措并举寻找破案线索,并将提取到的犯罪嫌疑人DNA数据信息录入犯罪嫌疑人信息库。近5年来,莒南警方经过大量工作穷尽措施力争早日侦破该案,但是由于该犯罪嫌疑人为流窜作案,该案始终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6月21日,临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DNA实验室反馈来重要信息,莒南县公安局2011年送检的一份检材与今年日照东港分局入库的一名犯罪嫌疑人DNA相同。
接到反馈后,莒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侦查员核实情况。经初步调查,该犯罪嫌疑人叫刘某亮,男, 45岁,汉族,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人,2016年5月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日照市东港分局取保候审。
获取该重大线索后,莒南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赴日照布控抓捕工作。6月29日,在获取嫌疑人活动线索后经蹲点守候,民警在日照市东港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亮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刘汉亮被抓获后,民警再次提取刘汉亮DNA与莒南2011年强奸案现场的生物检材比对核查,结果两者DNA 完全一致,从而认定刘汉亮就是2011年7月1日发生在莒南县文疃镇某村的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亮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